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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消协发布“双11”消费警示 注意理性购物、依法维权

消费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时间:2021-11-04 14:30:51

“双11”期间,“爆款秒杀”“返现”“钜惠”“促销”等字眼常常令消费者眼花缭乱,一些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跟风消费,甚至是掉入不法商家的消费陷阱。继辽宁省锦州市、鞍山市消协发布“双11”消费警示后,沈阳市消协也在消费警示中提示消费者理性购物,厉行节约,注重安全,依法维权。

锦州市消协提示消费者网上购物一定要审慎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并要查看网站及网店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登记信息,了解包括网店信誉、售后服务、退换货服务等细则。选择微信朋友圈购物一定要仔细甄别“微商”营业资格信息、个人信息和产品信息,且朋友圈购物属于私下交易存在较大隐患。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担保交易。慎重选择个人微店交易,警惕不法分子浑水摸鱼诈骗钱财。消费者要防范带货主播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增强取证维权意识,及时保留网红推荐图片、视频等作为证据。各类电商采取秒杀、让利、赠红包等促销手段,消费者购买前应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确定是否真正满足优惠条件,三思而行,避免因盲目冲动购买自己并不需要的商品。

鞍山市消协提示消费者“双11”消费时少些冲动、多些理性,杜绝炫耀性消费、奢侈性消费和铺张浪费现象,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安全节约、绿色低碳、生态文明。建议消费者根据个人实际需求提前列好购物计划表,切忌冲动消费,避免权益受损。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价格过低的商品要仔细对比,核实优惠的真实性,注意防范先涨后降、虚构原价等购物陷阱。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经营资质齐全、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在直播间下单不要受催促的消费环境影响,选择平台或跳转电商平台下单要拒绝私下交易,通过录屏、截屏保留好宣传承诺、消费凭证等证据。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优惠券限制使用条件等条款,确认需求后再付款,支付尾款时也需留意优惠是否与商家承诺的一致。

沈阳市消协提示消费者理性购物、厉行节约、注重安全、依法维权,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合理购买所需商品,谨慎对待直播带货的宣传,切莫冲动购物。消费者要践行节约理念,特别是购买食品、饮料、化妆品时不要因商家的“多买优惠”“满额立减”等宣传就大量购买,要确定自己实际消费需求,充分了解商品真实品质后再作出购买决策,并关注商品保质期、失效日期等内容,以免保质期内食用或使用不完造成浪费。消费者要保存好与客服聊天记录、付款凭证、优惠措施、促销活动截图等信息,要了解退换货规则,并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可以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网络平台投诉,也可向平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记者王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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