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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查处15起网络销售假冒“奥运口罩”案件

消费 来源:每日商报      时间:2021-08-23 14:08:05

“奥运同款”“冠军同款”,还被印上了奥运标志——“奥运热”带热了奥运周边同款一并走红的同时,也要小心一些假冒产品,最近,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举报,查处了15起网络销售假冒“奥运口罩”案件。

网络销售假冒“奥运口罩”

将处罚5000元到50000元不等

在东京奥运会上,随着中国奥运健儿的出色表现,中国奥运代表团佩戴的“奥运口罩”也引发关注,深受观众喜爱。一些不法商家也盯上了这一商机,做起了“冠军同款”“奥运口罩”的生意,这类口罩上都有“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商家在销售时也使用了“奥运会”“奥会”等用语进行宣传。

在接到消费者举报后,余杭区市场监管局马上开展了进一步调查。“根据我们调查的情况发现,存在此类问题的商家有15家,均为电商,都是在网上销售侵权奥运口罩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主要被处罚原因是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就在商业用途中使用了奥林匹克标志,包括在口罩上面使用这个五环图案的标志以及销售这些口罩。”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处罚额度方面,根据违法情节不同,我们将处罚5000元到50000元不等的罚款金额,并责令他们停止销售。”

未经许可

不得使用奥运标志

对此,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中国奥委会对外声明,东京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佩戴的“奥运口罩”是带有中国奥委会官方标志的“代表团口罩”,为代表团自用,未进入市场销售,同时,中国奥委会也未许可上述商家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奥林匹克”有关标志。

“在今年7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对包括‘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奥林匹克会歌’在内的18种标志予以公告,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依法享有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未经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本案中的商家,均是未取得权利人许可,就擅自销售带有‘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的口罩和使用奥林匹克相关标志,为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应处理。”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

随着2022年杭州亚运会的临近,市场上也必将掀起一股“亚运热”,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案件的查办为契机,围绕杭州亚运会的特殊标志、商标等知识产权,依托《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当好东道主,服务亚运会,全力做好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同时,余杭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口罩时,还是要先关注口罩的防护效果,更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可靠的防护口罩,切莫被外观吸引而买到假货,给自己个人健康带来风险,造成财产损失。(通讯员 揭益群 记者 汪晓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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