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来源:东方财富网 时间:2025-05-06 20:05:10
1990年我国建立大豆储备制度和大豆保护价制度。1998年大豆退出政府收购保护价范围。2008年~2013年,我国对大豆东北产区(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实行临时收储政策。2014年~2016年大豆实行目标价格政策。2017年~至今,大豆实行市场化收购加生产者补贴方式。收购主体多元化,政府及市场主体均可收购。我国持续进行秋粮大豆收购,2025年收购数量为近年来较高水平。
国产大豆抛储方面,2009年~2019年,临时储备大豆全部抛出。2020年~至今,国产大豆抛储持续进行,包括国储、地方储备等。其中:2022年~2024年,国储大豆拍卖成交数量分别约48万吨、59万吨和58万吨。2023年~2025年2月,黑龙江省储大豆拍卖情况:2023年成交约8.7万吨、2024年无成交、2025年2月成交约3.9万吨。2025年3月~4月,黑龙江和内蒙古地方调节储备大豆拍卖成交分别约45万吨和21万吨。
进口大豆抛储方面,2021年~至今,进口大豆抛储持续进行。其中:2021年~2024年,我国进口大豆拍卖成交数量分别约103万吨、404万吨、109万吨和317万吨。2025年1月~4月,我国进口大豆拍卖成交数量约45万吨。
我国大豆储备制度有利于调节大豆阶段性供求关系,稳定大豆市场价格、保障农户收益:收储阶段,减少新粮上市阶段性供应压力、支撑豆价;抛储阶段,增加市场阶段性供应、平抑价格波动。大豆市场价格平稳运行,有利于保障农户收益、增加种粮积极性,稳定国内大豆供应。(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上述内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文章来源:国泰君安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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