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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宁津县人民法院:打造“客厅式”家事法庭

要闻 来源:大众日报      时间:2022-04-25 10:45:44

“崔姨,感谢您对我的关心和教育。我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近日,宁津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中心的法官崔晓前往被判缓刑的16周岁少年李某家中进行回访帮教时,李某感激地对她说。

今年2月,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案件承办法官崔晓在庭前走访中了解到,李某品质不坏,且是初犯、偶犯,在庭审中认罪认罚,悔罪表现良好,于是依法对李某宣告缓刑,崔晓还定期对李某进行心理疏导。

宁津县人民法院构建“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三个坚持、四项举措”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模式,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挽救之路。该院将少年审判改革与家事改革相融合,全新打造少年家事综合中心,设置“客厅式”家事法庭和心理调解室、亲情沟通室等功能区,兼具家事调解、帮教矫治、心理测评疏导、亲情沟通等功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审判区域。构筑线上线下两个宣教平台,线上普法漫画系列已获得5000余人次的阅读量,22名法治副校长一人分包一所学校,开展线上普法课堂。线下打造“一部微电影、一部情景剧、一个模拟法庭、一堂法治课、一间心理工作室、一处教育基地”的“六个一”工程。其中,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目前已接待参观学生4000余人次,提供法制讲座100多课时,模拟法庭30余次。

为进一步延伸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触角,该院坚持关口前移,创新婚前教育,探索婚前培训、婚前测试、誓言颁证“幸福三步走”工作法,妥善处理涉及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选聘149名家事调查调解员,成立专业化少年家事审判团队,先后受理涉及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192件,其中调解和好81件,占比超过42%。向怠于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的家长发出《家庭教育履职函》,实现德法同行、家校共育的良性互动。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将司法与家庭、学校、社会相结合,采取圆桌审判感化、档案封存保护、加强心理辅导和定期回访帮教等四项举措,全方位挽救失足未成年人。”该院少年家事综合中心负责人徐豪杰介绍,尽量减少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抵触心理,消除犯罪记录对未成年人以后生活、工作的负面影响。为加强判后引导,该院组建全省首家“阳光心理工作室”,由两名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为涉案青少年进行心理疏导,截至目前,已先后对31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了心理疏导,使其中19名被判缓刑的少年走出了心理阴影,找到了工作,重新踏入社会。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将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强措施,用心用情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宁津县人民法院院长任运通说。

标签: 社会相结合 保驾护航 健康成长 婚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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