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来源:文汇报 时间:2023-03-30 15: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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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完全没想到能够追回全部被诈骗的款项,多亏了检察官同志!”被害公司权利人握住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手再三感谢,并送上了一面锦旗。故事,还要从两个月前说起......年初,检察官接到这样一个案子:犯罪嫌疑人孙磊、孙阳在2021年4月至8月期间,明知犯罪嫌疑人蒋昭出于刷单的违法目的,仍然按照蒋昭的要求,注册某货运平台App司机端账户,并将账户提供给蒋昭使用。期间,蒋昭等人通过虚拟客户订单的方式,多次骗取该公司优惠券平台补贴、红包补贴共计人民币104000余元。承办人收到案件时,三名犯罪嫌疑人骗取钱款尚未退还,企业方也十分着急,屡屡表达自己经济受损的无奈和冤屈。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加强司法保护,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是长期以来的职责所在。承办人立即投入紧张的办案中。在对三名嫌疑人进行讯问后,承办人了解到犯罪的全部经过。原来,三名嫌疑人系一家人,2021年3月,蒋昭以牟利为目的,要求自己做外卖员的小舅子孙磊注册货运平台账号,随后将孙磊拉进了一个接单群,群内会有人负责放假单。蒋昭告诉孙磊,只需将自己的送外卖路径告诉放单人,放单人会设置一份假单,起点与终点是孙磊的送外卖路径,而实际并无货物需要运送。孙磊利用送外卖的必经路线,让货运平台误以为他在跑货,通过这种操作骗取货运平台的优惠券和平台补贴。之后蒋昭又将自己的妻子,即孙磊的姐姐孙阳一同拉入伙。但孙阳之后不久怀孕,账号交给丈夫和弟弟管理,自己并未过多参与。蒋昭、孙磊在短短5个月内通过这种刷假单的方式骗取货运平台104000余元,造成平台严重经济损失。承办人了解案件经过后,进一步询问蒋昭等人的家庭情况,发现三人的家庭虽不富裕,但积蓄足以度日。遂对三人进行劝说,告知他们如果能够及时退赔赃款,获得企业谅解,按照刑法规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由于三人的犯罪在2022年1月便已案发,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三人进行电话询问后,孙磊于2022年1月17日即被抓获归案,蒋昭于2022年6月27日主动投案自首,孙阳于同年9月8日产后主动投案自首。此时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犯罪情节最轻微的孙阳主动认罪认罚,并认同应当退赔赃款,随后蒋昭和孙磊也相继同意退赃。经与被害企业沟通协商,蒋昭三人向被害企业全额退赔所获赃款104000余元,企业方也表示愿意谅解。青浦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蒋昭、孙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单位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但二人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根据规定可从宽处理。同时二人已向被害单位全部退赔并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遂在2023年2月22日以涉嫌诈骗罪对蒋昭、孙磊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蒋昭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判处孙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此外,承办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孙阳虽知道丈夫、弟弟犯罪事实,并提供自己账号作为犯罪帮助,但念其情节轻微,参与度不高,且事后主动退赔赃款,且其当前系两名年幼儿童的母亲,考虑儿童成长环境因素,遂对孙阳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对其教诲,要求其改过,好好抚育子女。对于被害企业,承办人也敏锐捕捉到也存在着内部监管隐患,近日,向企业方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完善终端管理系统,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员工综合素养等”并表示检察机关也会尽最大力度,助其健康发展。被害企业权利人也为两名承办人送来锦旗,表达了他们对检察机关帮助追赃挽损的感激心情。之后,企业方又专程回函称:“我司全部采纳贵院检察建议,希望双方加强合作,促进我司在法治建设道路上健康发展。”(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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