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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提示关注部分品种相关规则变化

滚动 来源:期货日报网      时间:2023-03-31 11:14:26


(资料图片)

近年来,大商所持续贴近现货市场需求,深耕“一品一策”,不断优化品种业务规则,促进期货市场功能有效发挥,更好服务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期货日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大商所公布的焦煤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及区域升贴水调整、聚丙烯期货部分指定仓库升贴水调整、液化石油气期货仓单有效期缩短等部分规则优化举措均已从2304合约起实施,相关合约也即将进入交割期。

具体来看,在焦煤期货上,2022年4月14日,大商所发布《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业务细则〉等规则的公告》和《关于调整焦煤期货交割区域升贴水的公告》,自JM2304合约起对焦煤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和区域升贴水进行调整。对于交割质量标准的调整包括:一是根据主流国产煤品质,调整标准品灰分为10.5%、硫分为1.30%、挥发分为[16.0%,26.0%];二是根据现货价差,调整灰分、硫分、挥发分的升贴水;三是提高试验焦炉生成焦炭反应后强度(CSR)下限为60%,给予CSR≥65%升水80元/吨;四是拓宽灰分上限到11.0%、拓宽镜质体最大反射率区间上限至1.7%,设置胶质层最大厚度下限为10.0mm;五是对水分折算公式按照实际做法加以明确。对于区域升贴水的调整包括:一是顺应现货供应格局,调整基准区域为山西;二是参考运输费用和调研论证结果,将港口调整为非基准区域,升水170元/吨。

在聚丙烯期货上,2021年12月17日,大商所发布《关于调整聚丙烯期货交割区域升贴水的公告》,自PP2304合约起将聚丙烯期货山东省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由-150元/吨调整为-100元/吨,将江苏省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由-50元/吨调整为0元/吨。

在液化石油气期货上,2021年12月17日,大商所发布《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期货交割区域升贴水的公告》,调整地区升贴水,将福建、广西、江苏、浙江、上海、山东、河北、天津等8省市的升贴水调整为0元/吨。此外,考虑到液化石油气现货价格具有波动较为频繁、波动幅度较大、淡旺季划分明显等特点,为响应产业企业需求,2022年4月15日,大商所发布《关于修改液化石油气期货业务细则的公告》,将液化石油气标准仓单有效期由一年调整为半年,集中注销日由每年3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注销变更为每年3月、9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以上两项调整自PG2304合约起实施。

此外,为便利企业申请塑料期货交割品牌、进一步降低交割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大商所于2022年12月6日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合成树脂期货交割品牌工作办法》(简称新办法),并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注册品牌工作办法》同步废止。从调整内容来看,新办法从制度层面适当降低品牌资质申请的门槛要求,细化品牌日常管理,建立品牌制度与厂库制度的联系。

市场人士表示,为了顺应现货市场变化和便利投资者参与,交易所会适当调整交割质量标准、地点升贴水等规则,建议市场参与者及时关注相关品种合约规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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