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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优化焦炭期货合约 提高干熄焦交割经济性

要闻 来源:证券日报      时间:2025-03-28 00:19:09

  本报讯 (记者王宁)为深入践行绿色金融发展理念、顺应炼焦行业低碳转型发展趋势、更好地支持煤焦钢企业参与期货市场,3月27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发布公告,对焦炭期货合约和相关业务细则进行修改,新合约规则适用于J2604及以后合约。自2026年4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大商所将按照修改后的规则办理标准仓单注册。

  大商所相关人士介绍,与湿熄焦相比,钢厂使用干熄焦能够进一步降低吨钢消耗的焦炭量,提高炼钢效率和经济性,因此在现货贸易中,干熄焦存在一定的品质溢价。2021年,大商所曾修改焦炭期货交割质量标准,通过干基结算方式将干熄焦纳入交割体系。为进一步提升干熄焦的交割经济性、便利焦化厂等产业链企业参与交割,大商所深入调研140余家企业,多次开展抽样质检课题研究,经过充分论证,此次对焦炭交割质量标准、标准品定位等进行了优化。

  具体来看:一是调整焦炭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增设平衡水分指标。平衡水分是指焦炭样品经泡水24小时后在实验室60℃的恒温干燥箱中干燥4小时后能够留存的水分,该指标用于区分干熄焦与湿熄焦。大商所将平衡水分≤1%的焦炭视同干熄焦,平衡水分>1%的视同湿熄焦,并参考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发布的《干熄焦与湿熄焦的判定——平衡水分法》团体标准,制定了平衡水分的检测方法。二是调整期货标准品定位。大商所将平衡水分≤1%的干熄焦作为期货标准品,将平衡水分>1%的作为替代交割品,并设置贴水110元/吨。三是优化交割流程。在仓库交割时,卖方可以选择是否申请平衡水分检验。如果卖方申请检验,指定仓库通知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如果卖方不申请检验,按平衡水分>1%处理。在厂库交割时,厂库应当向货主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质检报告原件,作为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质检报告未载明平衡水分的,按平衡水分>1%处理。

  对于此次焦炭期货合约规则调整,相关市场人士给予了肯定。一方面,新合约规则将有效提高干熄焦的交割经济性,吸引更多主流干熄焦参与交割,同时也允许湿熄焦作为替代交割品,进一步丰富了可交割资源,有利于促进交割业务安全平稳开展。另一方面,通过设置合理的升贴水,有利于焦炭产品在期货市场实现“以质论价”“优质优价”,引导更多符合环保要求的干熄焦进入期货市场,服务炼焦行业低碳转型发展。

  “近年来,炼焦行业积极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全国干熄焦产能已超过7成。”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石岩峰表示,此次大商所贴近产业实际,将焦炭期货标准品调整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干熄焦,是交易所提升焦炭期货的价格代表性和交割便利性,助力炼焦行业绿色转型发展的积极举措,不仅能够有效扩容可交割资源、提升期货功能发挥水平,还有利于产业链企业更深度地参与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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