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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法院:“共享法庭” 看守所法庭“三点连线”圆满调解

要闻 来源:浙江法制报      时间:2022-05-13 16:44:54

“法官,谢谢你。没想到我儿子的案子这么方便就解决了,我一定准时把钱还给对方。”李某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向经办法官连连道谢。日前,龙港市人民法院通过“共享法庭”、看守所、法庭“三点连线”,圆满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法官,被告现在被羁押在看守所,您能不能帮忙调解调解?”原告卢某因购买空调后

不满意,与卖家方某协商一致退货退款,但被告迟迟未返还其货款。等卢某联系方某催促退款,才得知方某已被羁押于看守所,无奈之下今年3月起诉至龙港法院。

经办法官得知情况后,立刻通过看守所约谈了方某。方某表示愿意在扣除相应安装费用后退还剩余货款,但自己被羁押无法处理,希望法院能够联系其母亲李某代为处理。约谈后,经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告及方某母亲李某。

“法官,我听不懂普通话,麻烦您帮忙和对方说下,钱我一定会还的。”电话中,李某态度诚恳。由于双方语言不通,经办法官担任“翻译”角色,居中传达调解意愿。李某表示愿意代儿子还款,但自己手头紧,难以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由于李某并非本案当事人,调解事宜必须安排原告、被告及李某三方共同参与,而且被告方某又即将换押到其他地方,这三人如何“凑到一起”开展调解?于是,一场“共享法庭”、看守所、法庭“三点连线”的调解组织起来了。被告方某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在看守所,李某到法院的法庭,原告方在浙江浙瓯律所事务所“共享法庭”参与调解。就这样,三方在线上见面,经过几十分钟的沟通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分3期返还货款6700元;如果没有按期返还,则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全部货款及违约金2000元;被告的母亲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标签: 龙港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案 无法处理 调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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