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来源:羊城晚报 时间:2021-09-14 14:33:54
9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不在山边水边建设超高层建筑
我国超高层建筑的建设使用,在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建筑工程技术进步、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城市攀比建设超高层建筑,盲目追求高度第一、形式奇特,脱离实际需求,抬高成本投入,加剧能源消耗,加大安全管理难度。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相关部门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时,应送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征求意见,以确保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确需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应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确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抗震、消防等专题严格论证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复核。
《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要统筹谋划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建设,相对集中布局。严格控制生态敏感、自然景观等重点地段的高层建筑建设,不在山边水边建设超高层建筑,不在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超高层建筑群。不在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世界文化遗产及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有影响的地方新建高层建筑,不在老城旧城的开发强度较高、人口密集、交通拥堵地段,新建超高层建筑。
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
在政府投资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应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有关规定,一般不得批准使用公共资金投资建设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要求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作者:孙绮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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