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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香果女孩”案近日再审 将择期宣判

要闻 来源:正义网      时间:2020-12-21 16:58:04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死缓;此次再审围绕罪名、罪数、有无必要进行精神病鉴定等问题展开

12月15日上午9点,“百香果女孩”案在广西高院再审开庭。庭审围绕杨光毅的罪名、罪数以及是否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自首是否可以从轻、有没有必要进行精神病鉴定等问题展开。庭审持续近三个小时。

在庭审的前夜,遇害女孩的母亲陈礼言紧张得几乎半宿没睡。12月15日上午7点左右,她便从村庄出发,作为遇害者的直系亲属出席了此次庭审。这位51岁的母亲,一米五几的个头,体重只有70余斤。失去女儿两年了,每次和人提起那个秋天,陈礼言就会把脸深埋进双手,沉默,而后从指间传来断断续续的啜泣声。

2018年10月4日,陈礼言10岁的女儿杨林燕带着刚采摘好的百香果去往村里的收购点,她穿着粉色的拖鞋,拎着红色的麻袋,沿着田间的土路离开,此后再没有回来。

两天后,杨林燕的遗体从红色的麻袋里被发现。同村29岁的男子杨光毅在其返家途中用极端方式伤害并强奸了她,随后将其装袋,弃尸山岭。

两年来,案件审理几遇波折。2019年7月12日,钦州市中院判处杨光毅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后,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3月25日,广西高院认为,杨光毅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改判杨光毅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这起以残忍手段强奸未成年人致死案件的二审改判,让杨林燕家属觉得难以接受,也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广西高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其后,杨林燕家属也向广西高院递交了申诉,要求法院判处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该案。

据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12月15日消息,法院审理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死刑改判之争

尽管开庭前夕,在法院门口,律师多次提醒陈礼言要控制情绪,但庭审现场,陈礼言还是因情绪激动,经各方协商同意后,中途退庭。

此次再审开庭,结合杨光毅行凶的行为,律师侯士朝认为杨光毅存在明显的杀人故意,不仅构成强奸罪,还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请求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侯士朝透露,庭审现场,检方也建议死刑立即执行。

在此前的两次审判中,法院认为,杨光毅是为了强奸杨林燕,认为其第一动机并非为了杀人,是实施暴力制服对方的过程中致其死亡,只定强奸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在此案中,最关键的两点在于——杨光毅的精神健康情况和自首情节。

一审判决书中,有多名证人证词证明杨光毅有偷女性内衣的习惯。其父也在证言中提到:杨光毅精神不正常,说话结巴,平时不接触人。其还称,在杨光毅读小学的时候就有严重的精神病,经常抓鸡打鸭,流口水,不怎么说话,但一直没有去医院治疗过。

据二审判决书,杨光毅上诉称,自己在案发时没有杀人故意,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在二审判决书中,杨光毅的指定辩护人提出:杨光毅可能患有精神病,思维不清晰,行为异常,申请对杨光毅进行精神病鉴定。

记者梳理此前两次审判的判决书发现,关于杨光毅有精神病的意见均未被采纳。法院认为,杨光毅无精神病史,未能提供相关治疗依据,且有多名村民证实其没有精神病,是正常人。另外结合杨光毅的作案过程,法院认定其作案逻辑性强,是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及辨别能力的。

一审和二审中法院的主要分歧在于:是否采纳杨光毅的自首情节。这也成为二审改判的关键。

杨林燕失踪后,警方曾对其进行为期两天两夜的搜寻,搜寻的第三日,杨光毅在父亲的规劝下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作案过程。根据其供述,警方当天找到了受害者遗体。杨光毅的辩护律师认为,据此可对杨光毅从轻处罚。

在陈礼言的申诉律师侯士朝看来,杨光毅的自动投案,是迫于大面积搜山、公安讯问、被害人亲属质问等压力下,不得已做出的行为。

陈礼言和弟弟陈天传回忆,“当时全村人都去搜山帮忙找人,但杨光毅和他父母没有参与。”杨林燕失踪的第二天早上,看到杨光毅和他父亲在自家房屋旁的山头挖山药,陈礼言跟他们打听女儿的行踪,杨光毅的父亲表示没有见过,但陈天传注意到,杨光毅沉默不语。

寻找杨林燕的过程中,村里已经有村民怀疑女孩的失踪与杨光毅有关,杨林燕的舅舅陈天传找到警方,要求“把他抓去问话”。

案卷材料也显示,杨光毅当时被警方带到派出所调查,否认后,杨光毅的父亲被通知接其回家。在父亲的再三追问下,杨光毅坦白作案过程,随后杨父说服儿子自首。

陈礼言不认可杨光毅投案是自首悔罪行为。她认为,“警方最初调查他时,他并没有承认,是有人怀疑他,被迫自首的”。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虽然杨光毅具有自首情节,但鉴于其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和社会影响性,其自首不足以从轻处罚,应依法惩处。

但在二审中,广西高院认为杨光毅的自首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认定一审对其量刑不当,因而改判“依法对杨光毅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今年5月,侯士朝在陈礼言的委托下向法院提出申诉。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该案。最高法再审决定书显示,经审查和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认为受害者家属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两项情形——“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消失的“百香果女孩”

2018年10月4日下午1点,陈礼言从镇里回家,摩托车还没在家门口停稳,三女儿杨林霏就哭着跑到跟前:小燕子不见了。

陈礼言有四女一子,小燕在家排行老四,是最小的女儿。那是国庆假期,陈礼言在门前田地里种下的一亩百香果林,正值收获季节。10月4日她准备去镇上办事,早上出门前,她给孩子们做了早饭,交代姐妹二人摘些百香果去收购点售卖。

百香果是当地大部分村民都会种植的作物,也是当年陈礼言家里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采摘量大的时候,这些活往往是由母亲陈礼言来做,但到这个时节,田地里的百香果已经剩不多了,藤蔓上仅挂着一些余果。

母亲离开后,小燕子和三姐结伴而行,约好采摘完再一起去收购点。收购点离家不远,从百香果田地出发,走过数百米的田间小道,穿过一小片竹林,10分钟左右就能到杨光毅的家,收购百香果的老板租下了杨家一楼的铺面做生意。

到中午12点,百香果已经摘了大半桶,但三姐杨林霏回家上厕所再回来,发现妹妹小燕子和采摘的百香果都没了踪影。

当天,母亲陈礼言把电话打到小燕子每个要好的伙伴家里,也找遍了小燕子平常玩耍的场所,她一无所获,随即报了警。

经后来审理查明,10月4日中午,在收购点卖完百香果的小燕子,拎着红色蛇皮袋往家的方向走,经过瘦沙岭脚下的一处丛林,被提前潜伏在此的杨光毅拦下。此前他看到杨林燕独自一人来到自家收购点卖百香果,便起了歪心思。

杨光毅抱着小燕子上了附近的瘦沙岭。相近的时刻,一名当时在附近干活的村民曾听到山岭传来小孩的哭声,该村民在证词中回忆,“声音很大,哭得很使劲,好像有人在追打她”,大约一分钟左右,就听不到了。

实施完系列犯罪后,杨光毅拿走了小燕子卖百香果获得的32元,最后抛尸在村里的鱼尾岭。

2018年10月6日凌晨2点,杨光毅在其父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根据其供述,当天早上6点,在鱼尾岭山坡的一棵桉树下,警方在红色麻袋里找到了杨林燕的遗体。经法医鉴定,杨林燕是由于被他人强暴伤害的过程中气管、支气管填塞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案发之前,陈礼言和杨光毅一家并无积怨。两户人家隔着一片农田和竹林,直线距离仅五百米。杨光毅因为常年在外打工,不常回家,家里平日里只有他母亲带着年幼的侄子在。陈礼言一家因此和杨光毅少有往来,仅仅是当杨母带着孙子上学,途经陈礼言家门口时,双方见了会点头问候。

一审判决曾被一家人视为事情的结束,陈礼言计划为女儿办后事,但随后杨光毅提出上诉,二审改判,这打乱了陈礼言的计划。

不满判决结果,陈礼言联系律师想要申诉。后来,二审审理结果在网络上传开,引发网络热议。

十岁的小燕子

小燕子的遗体已经在殡仪馆停留了两年多。“我知道小燕子在那里不好受,但是坏人没有得到惩罚,就不办(后事)”,陈礼言说。

2018年的那场噩运来临之前,小燕子成长的10年,也是母亲陈礼言携五个孩子度过的最为艰难的10年。

小燕子1岁就失去了父亲,那年陈礼言41岁,怀着四个月身孕。丈夫离开后,给这个本就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没过几年,陈礼言的父亲也在一场车祸中去世,肇事者逃逸,至今没有归案。

家庭接连遭受重创,陈礼言一个人拉扯5个孩子。孩子小,她就在村子里打一些零工。孩子们在艰苦的环境中很早学会自立,能帮衬母亲。

三姐杨林霏印象里,只比自己小1岁的妹妹手巧,爱画画,也爱用旧衣服给布娃娃缝缝补补,每年都往家里拿回奖状。家里五个孩子,属小燕子和小弟弟最受母亲疼爱。

2018年,大女儿外出打工,老二在镇里住校念高中。小燕子和三姐包了家里的家务活,陈礼言一回家就能吃上热乎饭。

那一年,陈礼言家门口的那一亩农田里,百香果已经种下第三个年头。那一亩百香果,在收成好的时候一年能收入六七千元,收成不佳时也有两三千元。

生活原本在这一年渐有起色。在政府补贴、兄弟的齐力劝说下,陈礼言终于计划从居住了十几年的危房里搬出,打算跟兄弟借点钱,重新盖两间房子。她把家里最小的孩子送到小学了,可以计划走远一点,去镇上打一些零工,多补贴一些收入。

2018年的国庆节假期的那次外出,陈礼言是去10公里外的伯劳镇找风水先生,想为新房动工挑选一个合适时间。

迁居的计划因女儿的案子耽搁至今。直到去年年初,老屋成危房,陈礼言一家才搬出,在隔壁租下亲戚的两间屋子作为卧室,一间没有窗玻璃,另一间玻璃破了几块。一台老式彩电是家里能见的唯一一件大型电器。

搬家之后,新的住所更难寻得小燕子的痕迹。依照家乡习俗,未出嫁的女儿,年节不能祭拜;女儿离开后不久,陈礼言烧了小燕子所有的个人物品,灰烬被撒入百香果田地一旁的河道。

家里有意封存了关于小燕子的记忆。陈礼言不提,“怕孩子伤心”,孩子们也不提,“怕妈妈难过”。偶尔小弟会提起来,老三杨林霏就扯弟弟的耳朵,“怎么这么不懂事,不许说”。

危险的嫌疑人

着手申诉之后,律师侯士朝走访村庄,有多名村民向其表示自己的女儿曾经受到杨光毅骚扰,侯士朝将这些走访情况汇集成调查走访笔录,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到申诉材料中,以证明杨光毅的一贯表现和人身危险性。

11月中旬,在百香果女孩遇害的村庄,杨光毅邻居杨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在杨光毅的犯罪地点,自己的一个女儿曾经被杨光毅抱起扛到肩上,侥幸挣脱逃走。而另一个女儿在家写作业期间,杨光毅也曾贸然入室。

有村民向记者提到,杨光毅在村里有多次偷女性内衣的行为。

类似的说法在警方调查期间也获得包括杨光毅父母在内的多人证实。其母的证言显示,杨光毅从15岁左右开始,经常在家附近偷女人的文胸、内裤回自己的房里,曾多次被父亲呵斥但都没有悔改。

12月13日,该案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杨林燕的舅舅陈天传从律师侯士朝处了解到,杨光毅邻居杨先生女儿被骚扰的情况法院已经进行了核实。而且根据最新的案卷材料,杨光毅在新的供述中还承认曾强奸一名亲戚家的女童,但因供述简单,且调查不便,法官认为该强奸情况可作为线索,能证明杨光毅的社会危害性。

12月14日,记者尝试就了解杨光毅的情况拨通杨父电话,听到记者提到杨光毅后,对方随即挂断电话。

自责的情绪不同程度折磨着陈礼言母女。村子是熟人社会,此前,让孩子独自在村里玩耍、干活,陈礼言从来不会警惕。后来她开始自责,如果那天没有让姐妹俩出门,或许一切就能避免。

一家人很少再靠近杨光毅的家。

那是一幢两层高的红色砖瓦房,拥有宽阔的后院,位于村里的420县道上。一楼铺面的三扇朱红色的大门紧闭,凶案发生后,杨家一家人很快就搬离了这里,不知去向。

法院判决中责令杨光毅退赔的32元钱,陈礼言至今没有拿到。刑事诉讼之外,去年陈礼言还单独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杨光毅赔偿31万余元,但杨光毅名下没有任何存款和财产,民事赔偿也陷入僵局。

去年初审时的庭审现场,是陈礼言在杨光毅被捕后第一次与他正面相对。法庭上,法官问杨光毅:你认识她(陈礼言)吗?杨答:不认识。

“很淡定的表情”,陈礼言形容自己见到的杨光毅,“一点悔意都没有”。那天,陈礼言情绪激动,在坐席上哭喊着要为女儿讨回公道,陪同的二女儿紧紧抱住她。

凶案带来的阴影萦绕陈礼言左右。“我现在好怕好怕,担心在外的两个女儿的安全”,家里的老大和老二分别在外打工和念大学,陈礼言会经常叮嘱她们,“不要轻易相信人,就算是太亲的人,也要注意防范”。

她比过去更小心谨慎,在家的老三和小儿子帮忙干活时,离家超过1公里的地方,陈礼言不会让儿子和女儿单独去。

今年,她特意花100元买了一部老年手机,老三去镇里上初中,家里平时就小儿子一人在家,她让儿子在放学回家后,随时联系自己。

几个孩子名字里分别含有“鹰”“燕”“飞”之类的谐音,寓意是要飞出大山。

“小燕子”没能飞出大山。每天早上不到六点,一碗白粥拌糖下肚,陈礼言下地干活,身旁是那片百香果田,抬头即望见的,是女儿命丧的那座山岭。

她期待最终结果出来的那一天,再给女儿办后事,然后搬离这个伤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