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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华荣:智能网联汽车不再只是交通运载工具

消费 来源:中国汽车报      时间:2022-03-02 11:41:36

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迅速,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乘用车新车搭载率已提高到20%左右,其中新能源汽车新车搭载率超过30%;车载基础计算平台实现装车应用,车规级激光雷达、人工智能算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而且,我国至今已经分两批确定了智慧城市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16个。

“统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和安全至关重要。”全国人大代表、长安汽车董事长朱华荣近日在2022年全国两会前夕向《中国汽车报》记者表示,当前,汽车的智能化、网联化的融合发展正在加速,智能网联汽车已不再只是交通运载工具,也是大型智能终端、计算中心,还是中国汽车行业实现弯道超车的绝佳机会,更是支撑构建智能交通和智慧城市的关键节点。

产业发展政策有待完善

智能网联汽车带来产业发展广阔前景,但与之相关的数据安全现状仍然令人担忧。目前,智能网联汽车安装多达150个ECU(电子控制单元)并运行约1亿行软件代码,预计到2030年可以发展到3亿行代码,如此巨量的代码,如果存在安全缺陷及漏洞,集聚极其容易被黑客利用攻击,由此或将导致给驾乘人员、周边人员带来严重的安全威胁。但目前,相关政策及标准的缺失令行业感到不安。

“汽车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具体条款缺失,不利于智能网联汽车的健康发展。”朱华荣谈到,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信息侵权责任、安全保障责任的主体依然存在法律条款内容的缺失。

确如其言,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而相关部门所推出的《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也做了相应的补充规定,但仍有部分细分领域的规定与标准有待完善,如车载数据的分类分级、安全防护等级等尚有待明确。

“部分法律法规不完善,束缚智能汽车产业发展。”朱华荣表示,随着智能网联汽车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法规还需进一步研讨完善: 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动驾驶责任主体认定、自动驾驶伦理等方面法律条款内容缺失、有待完善等。

对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朱华荣有着深刻的思考。“网联融合应用不充分,存在数据壁垒网联融合应用不充分,多数靠单一行业单打独斗,数据未有效融合。”朱华荣认为,同时,在系统数据方面,缺乏统一标准的数据中枢,人、车、路、信号系统整合不够,存在数据壁垒,孤岛效应仍然存在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立可信数据流通渠道

面向产业未来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将不再只是交通代步工具,将成为下一代智能移动终端的趋势已经显现。由此来看,汽车安全的内涵也在发生改变,安全不再局限于驾乘人员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在智能化层面上还涉及智能网联汽车联网过程中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以及其中涉及的驾乘人员的隐私安全、交通系统安全甚至是社会安全等方面。

对此,朱华荣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实现智能网联汽车的普及应用和规模化发展,需要有效整合政府、企业、市场、技术等资源,加速产业生态建设,发展与安全缺一不可。”他认为。

新公布的数据表明,至2025年,中国智能汽车渗透率将达82%,2030年将达到95%,智能汽车保有量将达3800万辆,同时汽车智能化程度将有大幅提升,汽车成为智慧终端将成现实,人们的智慧出行将成为可能。因此,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提前谋划,控制风险,才有望让智能网联汽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惠及产业、社会及广大民众。

为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朱华荣准备提出《关于统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和安全的建议》。“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包容新兴产业发展。”朱华荣提出,同时要加强政府引导、法规保障、标准统一,加速行业合作,打破数据壁垒;还要合理放宽汽车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要求,建立可信汽车数据流通渠道,在满足数据安全要求的同时,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标签: 运载工具 生态建设 技术等资源 智能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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