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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信息披露不及时、财务数据错报等 永悦科技及董事长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评论 来源:界面新闻      时间:2023-08-10 08:42:1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永悦科技8月9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朱水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苏华英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6215.9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1月8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股份进行司法冻结,该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长陈翔2月6日知悉上述事项,但公司直至4月26日才进行披露,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0年,公司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利润总额多计69.81万元,错报金额占2020年年报记载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4.92%。2021年,公司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租赁资产会计核算错误导致利润总额多计67.89万元,错报金额占2021年年报记载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5.69%。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朱水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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