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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味在中华食文化中不占重要地位?一起考察明代“四大奇书”略窥一二

评论 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21-07-14 10:18:47

野味,据《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指猎取得来的做肉食的鸟兽”,这个定义似乎只强调了“山珍”的部分,没有包括“海味”,可能并不合理。俞为洁《中国食料史》一书几乎每章都包含了狩猎与捕捞两个部分,对应的正是一般意义上的野味。所以,笼统来说,或许可将非饲养的肉食来源统称为野味。

野味在中华食文化中并不占重要地位,这一点我们通过对明代“四大奇书”的考察亦可略窥一二。

梁山好汉为何不吃野味?

《三国演义》主要关注点在于军事与政治,本来就不太重视饮食,偶尔写到也只是故事进展的摆设,如第二十回“许田射鹿”中提及刘备射兔及曹操射鹿,仿佛戏剧中的道具,并非为食用准备;真正提及野味处,只有第六十九回管辂给赵颜所设之计中的鹿脯,但那是用来贿赂南斗、北斗星君之用的,可以理解为神仙所嗜之味,与普通人的食谱并无关系。

《水浒传》较为市井,饮食描写也多写实,本来江湖好汉似乎当更嗜野味才是,孰知不然,这些好汉们进了酒店拍着桌子要的却多是熟牛肉,最常写到的也不过羊肉、鸡肉等家养动物。

作品也有几次提到野味,却不过是情节推进的道具。比如第二回写史进的邻居李吉是个猎户,史进偶尔向他要点“野味”;第十一回柴进以打猎为名送林冲逃出沧州,回来时给把守的军官送些野味;第二十三回武松打虎之后,“众猎户先把野味将来与武松把杯”;第六十六回智取大名府时派“解珍、解宝,扮做猎户,去北京城内官员府里献纳野味”。

这些描写有三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基本上只与猎户有关(柴进打猎也可看作临时的猎户),可见野味的消耗也仅在以此为生的猎户食谱中;二是几乎全都笼统地写为“野味”,而不清楚地指明是哪种野味,可见作者对野味其实也不甚了了;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第三个特点,即这些野味都只是情节道具,并不表明人物的饮食结构与嗜好倾向。比如在史进的故事里,提及野味只是为了引出少华山被人占据之事,从而接入朱武等人罢了,史进是否喜欢甚至是否吃过都没有得到展示的机会,观后文朱武给史进送“三十两蒜条金”礼物,史进回礼“拣肥羊煮了三个”,中秋节宴请朱武等人时也是“宰了一腔大羊,杀了百十个鸡鹅,准备下酒食筵宴”就可以知道;柴进要掩护林冲出城,打猎是个很好的借口,野味只是这个借口的佐证而已;武松故事中的野味只是临时充饥,我们看第二天众人要感谢武松时还是要“牵一腔羊,挑一担酒”为礼即可知道;而解氏兄弟在初次出现时就知道是猎户,却无一语涉及他们日常的食物来源,直到攻打大名府,才让他们这样的真猎户扮成假猎户去献纳野味,不过是用来掩护他们的身份罢了。

从《水浒传》“借枝生花”的《金瓶梅》于食、色二字尤为关注,所写食物之丰富在古典小说中亦称魁首,但动不动就是烧猪头、炖蹄子、烧鸭、糟鹅、劈晒鸡、腰子、火熏肉、火腿等等的“家味”,除螃蟹这种“弱野味”之外,几乎没出现过其他野味了。事实上,连“野味”一词在这百万言大书中也只出现一次,而且是从《水浒传》袭用的那个与武松有关的用例。

《西游记》里的妖怪可以吃吗?

比较有趣的是《西游记》,可以说是两极分化。

一极是素食。唐僧师徒西行十万里,早就走出了大唐国界,但每每写到食材,来来去去却总在豆腐、面筋、木耳、竹笋这些典型的中国素食范围之内,甚至在很多次饮宴场景中加入数百字的韵文来铺陈餐桌上五花八门的素食。当然,这些描写我们可以用僧人食素来解释,但也不尽然,如师徒四人到了距“灵山只有八百里路”的“西方佛地”铜台府地灵县,孙悟空“只见那街一家儿灯火明亮,又飞近他门口看时,原来是个做豆腐的”,则市面上售卖的竟然是中国独创的副食品——孙机先生曾指出“在西方,分享和凝固植物蛋白是近代才有的事”,可见在作者的笔下,师徒四人从地理角度而言已经到达天竺,但在饮食结构上却还处于中华文化生态之中。

另一极是肉食,尤其是野味。事实上,《西游记》中的“野味”非常多,西行途中遇到的绝大部分妖怪都恰恰是人类社会认定的“野味”,像特处士、黑熊怪、黄风怪、鹿力大仙、羊力大仙、牛魔王、玉兔精、灵感大王(鲤鱼精)……甚至果子狸都出现了三次:一是牛魔王的如夫人玉面公主被猪八戒筑死后“剥开衣看,原来是个玉面狸精”;二是比丘国王的美后被孙悟空打得“现了本相,原来是一个白面狐狸”;三是麒麟山赛太岁为金圣宫安排的“贴身的侍婢”,金圣宫叫“春娇何在”,“屏风后转出一个玉面狐狸来”。

不过,它们都是作者用来设置情节动力的妖怪,并非“野味”,也就不能表明作品的饮食倾向。细究起来,这些妖怪倒是食用野味的,只不过它们的食谱颇为怪异:一,它们的“野味”主要是同类,如第二十回黄风怪让虎先锋巡山以便“拿些山牛、野彘、肥鹿、胡羊”,第五十一回中独角兕大王(青牛精)吃的是“蛇肉、鹿脯、熊掌、驼峰”,更惊悚的是第三回请牛魔王等“六王赴饮”,竟然“杀牛宰马”,作品设定的逻辑似乎是成精的动物便可以未成精者为食,甚至不管它们是不是同类;二,它们心目中真正的“野味”反倒是把它们当作野味的“人”——不只是唐僧这样被认为有特殊功能的人,而是所有的人,比如第十三回唐僧“初出长安第一场苦难”中,寅将军抓住了唐僧与随从,于是“呼左右,将二从者剖腹剜心,剁碎其尸。将首级与心肝奉献二客,将四肢自食,其余骨肉,分给各妖”,最后还形容说“真似虎啖羊羔,霎时食尽”,这个比喻中的“虎”有些奇怪,因为寅将军本就是虎精,但将唐僧的随从比作“羊羔”,却实在是将人“野味”化的表述。这一点从寅将军“捕捉”唐僧等人的描写也可看得出来:“忽然失足,三人连马都跌落坑坎之中。三藏心慌,从者胆战。却才悚惧,又闻得里面哮吼高呼,叫:‘拿将来!拿将来!’只见狂风滚滚,拥出五六十个妖邪,将三藏、从者揪了上去。”这一过程恰恰是《水浒传》中所涉及人间猎户捕猎野味的典型图景,只是主客的位置发生了反转。

其实,《西游记》也写了人间的猎户,如乌鸡国太子出城打猎与人间猎户进犯花果山,但均未详写其食物。展现野味的是双叉岭的刘伯钦,他宴请唐僧时主食便是“几盘烂熟虎肉”,后来“铺排些没盐没酱的老虎肉、香獐肉、蟒蛇肉、狐狸肉、兔肉、点剁鹿肉干巴”来“陪着三藏吃斋”。将此与《水浒传》相关情节对比,会发现有一个关键的不同:后者多次写到打虎,但武松、二解及李逵打虎之后,并没有人想到打死的虎是一味食材;而在这里,刘伯钦本来就要“寻两只山虫食用”。从这一不同亦可看出端倪,即作者为了表明书中之人并非凡俗之人,便要在更大程度上来夸饰其勇猛,以致老虎这样通常不在人类野味食谱中的猛兽都成了盘中餐。而且,与前文对妖怪的讨论联系起来看,会发现作者对这样一个吃野味的猎户的设计似乎有些游移,在刘伯钦拖死虎回来后,作者特意写他叫“小的们何在?”出来的家僮“都是怪形恶相之类”,这与后文叙述妖怪时的常用设定非常相似——作者似乎在暗示他与妖怪相近。

不过,作品中也数次写到普通人吃野味,如第九十回“行者又叫屠子来,把那六个活狮子杀了,共那黄狮子都剥了皮,将肉安排将来受用”,“把五个都剁做一二两重的块子,差校尉散给州城内外军民人等,各吃些须”;第九十二回“叫屠子宰剥犀牛”,“把肉普给官员人等”:这两处的意义其实作品中已经指出,“一则尝尝滋味,二则押押惊恐”,即此亦可知,野味在普通人餐桌上并不常见。

吊诡的是,面对唐僧这样的“野味”,妖怪们最心仪的做法竟然是蒸了吃。据笔者统计,西行之难中,凡是要吃唐僧肉的妖怪,除通天河的灵感大王要“剖腹剜心、剥皮剐肉”、玄英洞的犀牛精“要细切细锉,着酥合香油煎吃”之外,都要用蒸的方法,这其实与唐僧对自己命运的认定倒也不谋而合——当作品第一次提出唐僧是“十世修行的原体。有人吃他一块肉,长寿长生”时,他说:“我命在天,该那个妖精蒸了吃,就是煮了,也算不过。”蒸与煮虽然也可用于肉食,但更多还是用于素食尤其是米、面类的主食。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在狮驼国中关于如何蒸的详细描写与争论中得到确证。可见《西游记》即使是写到“肉食”的时候,更多还是“肉食素作”的思路。这种思路实源于以素食为主的农业文明的思维惯性。

(李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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