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 资讯 行业 财经 国内 商业 生活 快讯

两部门明确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滚动 来源:新华社微博      时间:2022-03-24 16:18:1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记者申铖) ​​​​

标签: 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 企业发展

上一篇:

下一篇:

新闻速递

精彩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