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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小区仍存楼道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现象 上楼拒不改正将受惩罚

滚动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时间:2021-09-07 09:48:51

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满月”,记者探访发现,一些小区仍存在楼道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的现象,不仅有碍观瞻,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贾家花园1号楼:

13层楼内停了10辆车

走进贾家花园1号楼,记者逐层统计,13层的楼内,共停放了10辆电动车,其中有3辆电动车,电瓶并不在车上。楼内住户多将电动车停在楼梯口,可电动车的个头并不小,4层的电动车上宽大的棉风挡就占去了大半的通行空间,让原本就不宽敞的楼道更加拥挤。还有一辆电动车则被黑色塑料袋和胶带裹得严严实实,只有车筐、脚蹬子和脚撑露在外面。

“这是上世纪80年代建的临街独栋楼,没有配套的停车棚和充电桩,不少邻居就推车上楼了。我隔三岔五看到新闻里说推车上楼着火的,现在没出危险,邻居们都不重视,万一发生火灾,后悔就晚了!”居民赵先生希望能尽早消除隐患。

红联南村46号院:

蒙灰锈蚀的电动车、自行车加剧楼道拥挤

和其他小区将日常骑行的电动车推上楼不同,红联南村46号院塔2号楼里的3辆电动车看起来已放了些时日,不仅加剧了楼道拥挤,还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该楼13层的楼梯间里并排放着两辆电动车,车身布满厚厚的灰尘,两车的车筐里,放着广告单、口罩包装袋、口罩等杂物,而车后一米外的墙边,还靠着一块约一米长的玻璃。12层的电动车则俨然变成了“储物架”。电动车车座上,放着布满斑驳的红盆,里面堆放的杂物已漫过盆身,车尾靠着蓝色的帆布包,车头顶着纸箱和折叠桌,地上满是纸巾、纸板和泡沫塑料等杂物。

除了电动车,楼里还布满了自行车、纸箱、铁皮箱、建筑材料和健身单车等杂物,光是蒙灰锈蚀的自行车就至少有54辆,18层、8层和7层的楼道口直接被塞得满满当当的自行车和杂物挡得严严实实。“真要是着了火,这么多杂物,逃生都是个很大的问题。”严女士担忧地说。

富华家园:

电动车占据楼内安全通道

“新规已经施行一个月了,还有居民把电动车停在楼道里,安全意识太浅薄了。”居住在朝阳区富华家园的张先生说。9月5日上午11时,走进富华家园2号楼,楼内停着6辆电动车,其中4辆停放在安全通道拐角处。

23层的安全通道拐角处,停放着一辆电动三轮车,上面还放着一支儿童滑板,从上面的灰尘来看,两者已在此存放多时。而本就不宽的楼道也被它们占据了一半空间,体型壮硕些的人只能侧身通过。

富华家园1号、2号、3号楼北侧共有30个充电桩,除了两个充电口在正常充电,其余的全部被未充电的车占据。此外,每栋楼的地下室都是自行车棚,但是里面灯光昏暗,而且没有充电设施,在此停放的多是很久不骑的自行车。

一位骑电动车的居民说:“除了电动车棚和地下存车处,小区里没有停电动车的地方。我们也不想让车子在外面风吹雨淋,希望再多安些充电车棚,满足居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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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上楼拒不改正将受惩罚

8月1日起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有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师悦 张群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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