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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获批后即可规模化生产

滚动 来源:北京商报      时间:2020-12-22 08:48:34

12月2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冬春季疫情防控及重点人群疫苗接种有关情况。据了解,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苗Ⅲ期临床试验分析结果仍待揭盲,但就目前来看,6万多名接受紧急接种的人群到境外高风险地区后,至今未发回一例严重感染病例的报告。

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郑忠伟表示,在新冠疫苗Ⅲ期的中期数据或终点数据建完后,国家药监部门将较快推进相关注册审批工作,推进我国疫苗上市。“现在一些疫苗企业已经做好了规模化生产的准备,一旦批准上市,就可以启动新冠疫苗的规模化生产。”

郑忠伟表示,“通过对比Ⅰ期、Ⅱ期部分有效性参考指标,我们发现Ⅰ期、Ⅱ期的试验证明我国新冠疫苗有效性的判断指标较好。同时在紧急使用的过程中,6万多疫苗接种者到境外高风险地区,至今未收到一例严重感染病例的报告,从另一个角度证明疫苗有一定保护效果”。

“目前根据前期临床实验的结果和紧急使用接种的信息,在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常见反应方面,和其他灭活疫苗相比没有太大差别。”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说。据了解,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局部反应及全身反应。局部反应包括注射之后局部的疼痛、肿、痒等,均为一般反应;在全身反应方面,目前监测到的主要有发热,还有一些个别的接种者出现疼痛、乏力的情况发生。

“局部反应也好,一般反应也好,通常不需处理。如果发热超过38.5℃或局部红肿特别厉害,需要就医。”王华庆说。

此次发布会期间,王华庆还介绍了接种新冠疫苗的几种禁忌情况。据介绍,关于疫苗的禁忌,一般通用原则,居民在接种一两次疫苗后,就知道是否对疫苗过敏。如果出现过敏情况,认定其属于禁忌接种的范围;同时,如果对某种成分过敏,疫苗中含有该成分的话,这种人群也将被纳入禁忌接种的范畴。

处于疾病发展期、患有慢性疾病并正处急性发作期或患有急性疾病的人群,需等慢性疾病痊愈或恢复之后再接种。王华庆指出,新冠疫苗对孕妇不建议进行接种,因相关研究数据少,所以一般疫苗也不推荐给孕妇来进行接种;同时,建议在没有国家规定的指南和方案要求之前,新冠疫苗和HPV疫苗要分开进行接种,不要同时接种。

王华庆表示,一般考虑能不能同时接种时,需考虑两个因素:同时接种会不会影响到这些疫苗的免疫效果;如果同时接种,会不会引起不良反应发生,所以基于这两点目前没有研究数据,不建议同时来接种这两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