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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资产带走金融债务约500亿元 金融债务展期或清偿约352亿

房产 来源:中房网      时间:2021-12-28 11:35:34

12月27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就《债务重组计划》中涉及的债务重组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授权。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涉及“带”“展”“兑”“抵”“接”五大部分。

“带”,即出售资产带走金融债务约500亿元,该部分的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出售项目公司自身金融债务,随项目公司股权出售一并带走并转出华夏幸福,由项目公司依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还本付息。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3.85%。

2.出售项目公司通过债务置换方式,有条件承接华夏幸福统借统还的金融债务,具体置换方式由华夏幸福、可出售项目公司的收购方、相关金融债权人具体协商。置换后债务本金期限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满,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3.85%。

“展”即优先类金融债务展期或清偿约352亿元,该部分的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账款质押和实物资产抵押的金融债务,维持原财产担保措施不变。

如若实物资产抵押相关担保物被处置或出售的,所担保债权可在担保物处置或出售价款范围内优先清偿;应收账款质押的,按年度分期按比例偿还。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满,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2.5%,利随本清。

(2)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等业务相关的开发贷,由相关金融机构维持开发贷余额不变,利率下调,存量项目逐步销售偿还,新增项目逐步投放。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2.5%,利随本清。

“兑”即出售资产回笼资金中约570亿元用于兑付金融债务;“抵”即以持有型物业等约220亿元资产设立信托,以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约220亿元金融债务;“接”即剩余约550亿元金融债务由华夏幸福承接,逐步清偿。

“兑”“抵”“接”部分的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部分现金清偿

按照一定的现金清偿比例,以公司出售资产现金回款对债权人部分债权予以现金偿付。

2.部分信托受益权抵偿

以公司持有型物业等资产设立信托计划,并以设立后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偿付相关金融债务。信托计划期限初定为8年。在信托计划到期前,由受益人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决议是否对信托计划期限予以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3年。相关金融债务依据信托受益权份额分配清偿完毕的,该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

3.剩余部分展期留债剩余约550亿元金融债务由华夏幸福承接,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8年期满,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2.5%,利随本清。该部分金融债务通过后续经营发展逐步清偿。展期届满后,根据企业后续经营情况,可协商直接清偿或继续展期。

由于企业经营困难,债务重组计划项下的金融债务,已发生未支付的利息豁免或利随本清,如选择利随本清,则利率调整为2.5%;已发生未支付的罚息、违约金、复利及其他违约责任予以豁免。如存在按照上述“兑”“抵”“接”等方式清偿的债务存在股权质押的,或是涉及可出售资产或项目公司的担保措施、确因出售资产或上市公司监管要求需要解除担保的两种情形,申请债权人配合解除相应担保措施。

华夏幸福表示,公司处于债务重组计划实施的重要阶段,签署债务重组协议是实施《债务重组计划》的重要环节。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截至今日收盘,华夏幸福报3.65元/股,涨幅0.55%,总市值142.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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