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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苏州等8城试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

要闻 来源:上海电视台新闻坊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1-06-08 13:52:41

这两天,有消息称:

上海、南京、合肥、苏州等8城

试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说,长三角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成功上线后,实现了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苏州市、无锡市、嘉兴市、衢州市、芜湖市8个试点城市的职工,在上述试点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上述试点城市购房的,且符合公积金缴存地提取条件的,不论购房地与缴存地是否为同一城市,均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在线零跑动、零材料、零等候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配偶在同一地区缴存的,可以一并申请提取)。

此次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不影响各试点城市原有的业务受理渠道,职工仍可以通过原有业务渠道申请办理。

目前,三省一市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共8个,下一步,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各地接入条件,逐步覆盖区域更多城市。

而在上海:目前仅有2地

可申请提取上海公积金

异地还房贷

上个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上海公积金可用于偿还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住房贷款。

5月20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20日开始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

公告显示,试点业务明确:

①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② 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

③于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④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可以申请提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申请范围:提取申请人为主贷人本人及其配偶,且提取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在上海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无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咨询办理。具体业务须知可查阅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或拨打12329热线咨询。

附:长三角8城试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服务办理指引

① 入口指引

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govService)进入“长三角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页面。

② 办理准备

进入页面后,请先按提示进行身份验证,随后阅读办理须知并同意授权承诺。

③信息填写

——提取人信息

填写提取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公积金缴存信息;若申请人已婚,则需要同时填写配偶信息,并确认配偶是否作为共同提取人。(若配偶作为共同提取人,夫妻两人需满足在同一缴存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点击下一步后需要配偶进行身份认证)

——房屋信息

填写不动产权证、网签合同编号,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并确认网签合同信息。

——银行卡号信息

选择银行并填写银行卡号。

——提取金额

确认银行卡信息后,页面将展示您的最高可提取额度,请输入需要提取的金额。

④ 提交审核

提交成功,实时审核,等待资金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