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来源:正义网 时间:2020-12-02 16:45:33
购买文物书籍和探测设备,现代版“摸金校尉”团伙辗转辽宁、吉林、河北等多地“探宝”,倒卖珍贵文物,收获颇丰,仅一件“青花大罐”就开口叫价5000万元……
近日,辽宁省阜新市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并由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跨省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倒卖珍贵文物案公开宣判,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认定姚某等5人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于某等2人犯倒卖文物罪,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黑市惊现青花瓷大罐器形大过故宫博物院馆藏
2019年10月,因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阜新市公安局向市检察院提请对姚某、李某、毛某、沈某、姚某超等5名嫌疑人批准逮捕。
接案后,阜新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主动提前介入,适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仔细审阅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之间已构成一个挖掘倒卖文物的犯罪团伙。
经查,姚某、李某等人了解到挖掘倒卖古钱币来钱快,便打起了歪主意,想通过寻找古遗址“探宝”挣钱。
“我们购买了一些文物书籍,研究后发现河北省沽源县古文化遗址较多,就决定到河北去碰碰运气,事先购买好金属探测器后,我们就出发了。”姚某供述,几人在该县多次踩点后,利用金属探测器挖到了一个青花瓷大罐,以及罐内的7件小件瓷器。
得手后,姚某等人连夜返回阜新市姚某的儿子姚某超家。上网查询比对后,他们发现这个大罐子属于元代青花瓷,价值连城,便多方联系卖家,要价5000万元,吸引了不少人上门“看货”。正当他们准备将文物出售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专家鉴定,查扣的8件出土瓷器多为一级、二级文物。其中,最为珍贵的青花缠织牡丹纹盖罐为一级文物,比故宫博物院馆藏的类似青花缠织牡丹纹罐(无盖)的器形还要大,文物价值不可估量。
疯狂盗掘铜钱880余斤多地古文化遗址遭破坏
随着调查的深入,公安、检察机关发现该团伙还涉嫌在吉林省公主岭市、辽宁省大连市等多地实施多起盗掘古文化遗址行为。
经查,2019年4月和6月,该团伙分别在吉林省公主岭市、辽宁省大连市多次作案,先后盗掘铜钱880余斤,转卖后非法获利27万余元。
经鉴定,吉林省公主岭市被盗掘地点为受国家保护的辽金时期古遗址,辽宁省大连市被盗掘地点为古代钱币窖藏遗址,河北省沽源县被盗掘地点为受国家保护的元代古遗址,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盗掘行为对上述遗址的原始风貌造成破坏,相关历史文化信息丢失。
在审查案卷和讯问有关嫌疑人后,检察官发现,该案还存在漏犯,“公安机关只对参与盗掘古文化遗址的5名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与该犯罪团伙联系密切,参与收购盗掘出土文物的下家未被缉捕。”
因此,检察院在批准逮捕现有5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还向侦查机关发出了《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详细列举10余条补充侦查事项,督促继续侦查追捕两名漏犯。最终,马某、于某两名漏犯归案。
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换回有期徒刑十一年不等
在核实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最终促使7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近日,该案公开宣判,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认定被告人姚某、李某、毛某、沈某、马某5人的行为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告人姚某超、于某的行为构成倒卖文物罪,分别判处姚某、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毛某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对马某、姚某超、于某均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7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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