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来源:合肥晚报 时间:2020-10-29 10:52:40
2020年“双十一”电商大促已经在各大电商平台拉开帷幕,各路商家纷纷推出花样百出的促销新玩法。但同时这些促销玩法也让大多数消费者眼花缭乱一不小心就掉进了商家设置的“陷阱”里。
去年“双十一”期间,消费者张女士在某购物平台的服装店关注一件标价为559元连衣裙多日,准备网店搞优惠活动时再买。到了“双十一”,该店宣传全场包邮,满500减20元,张女士当机下单付款,以539元购买了心仪的连衣裙。三天后,张女士又上该网店选购外套,她发现之前下单购买的连衣裙标价只要335元,竟大幅度降了204元!张女士要求网店退还差价,网店却以价格标错为由拒绝退款。无奈之下张女士到当地的消保委投诉。
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网店以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等隐蔽的手段误导消费者以高价购买商品,致使促销活动价格不降反升,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调解,由网店退还消费者连衣裙差价204元。
为此,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想在双十一期间愉快“剁手”,除了要学好数学以外,更需要学好这份“防坑指南”,小心谨慎、理性消费。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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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坑指南”谨记于心
“先涨后降”需留心
“双十一”期间,平台卖家们纷纷打出促销王牌“价格优惠”,但也有部分商品偷偷玩起了“先涨价后打折”的套路。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货比三家,对同一商品进行多平台多商家比价,避免误入商家先涨后降的套路中。
“电商专供”需避坑
每到电商大促期间,许多品牌都会推出自己的“电商专供”商品,然而某些“电商专供”的商品与实体店商品虽然在外观上十分相似,但价格降低的同时商品质量或服务也降低了,消费者在网购“电商专供”商品时,不应只注重外观和价格,更需关注商品的规格参数、质量标准以及售后服务条款等细节,避免“入坑”。
“网购潮流”需谨慎
10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提出“对于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交易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与交易安全”。但也说明目前对这些新业态新模式的法律法规仍处于制定完善之中,让不少商家以及带货主播认为“有机可乘”,消费者在选择新网购模式购物时应格外注意维权的法律风险。
“真凭实据”需保存
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应留心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单或送货单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如遇价格欺诈、消费陷阱、物流发货、售后服务、退换货、退款等问题,可通过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进行投诉或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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