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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今头条!“整村授信”超2000亿元!广东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教育 来源:人民网-广东频道      时间:2023-04-24 19:07:24

广东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广州市增城区委宣传部供图

人民网广州4月24日电 (王雅蝶)“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广东乡村振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积极成效。”近日,2023年第一季度广东省金融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肖跃介绍广东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情况。肖跃表示,截至2023年3月末,辖内金融机构累计对1.13万个信用村实施“整村授信”,金额达2029.8亿元。

聚焦粮食安全和城乡融合发展 强化信贷支持


(资料图)

助力补齐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短板

一是做好粮食安全信贷支持工作。举办全省种业企业银企对接会,强化对种业振兴等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指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储备粮油的信贷支持,足额保障粮油储备和轮换资金需求,加大力度服务“菜篮子”等工程;按照“树立大事物观,既向陆地取食物,也向海洋要食物”的指示,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出台《海洋牧场行业研究及授信策略》,助力湛江、阳江等13个地区建设海洋牧场示范区。

二是围绕粤东西北地区“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紧盯乡镇特色产业链条,结合具体经营场景创新推出“湛江粤海饲料贷”“清远红茶贷”“茂名‘五棵树一条鱼’专属贷”等多个特色信贷服务方案。

三是整合政银企各方资源,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推动项目资金落实和商业可持续,缓解“三农”项目资金不足难题。如指导农发行广东省分行推出“政银企村共建”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投资引导功能和信贷资金杠杆效应,成功支持罗定市船步生态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四是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如指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集体建设用地信用贷”,支持增城区瓜岭村打造“吾乡岭南精品名村”,提升农村集体资产创利能力。

五是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发展规划,做好产业转移园区、产业集群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实施主体运营综合服务。

推进银企对接和信用体系建设

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试点行动,督导主办银行打造专项的对接机制、融资政策、融资服务及专业对接平台,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扩面增量。截至2023年3月末,辖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户”贷款余额122.9亿元,惠及3.6万户。

二是加快推广“农融通”平台运用。截至2023年3月末,“农融通”平台已累计采集农户信用信息766万户,促进银农对接融资3761笔,金额217.5亿元。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对信用村开展“整村授信”,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截至2023年3月末,辖内金融机构累计对1.13万个信用村实施“整村授信”,金额达2029.8亿元,惠及涉农主体49.3万个。

发挥政策工具引导作用

加大涉农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强化资金供给。积极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精准滴灌引导作用,促进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融资支持。2023年1月至3月,辖内累计投放涉农领域再贷款27.3亿元,投向涉农领域再贴现6.5亿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586.8万元、惠及已脱贫人口896户;推动粤东西北地区贷款利率持续下降,2023年3月,粤东西北地区贷款平均利率为4.24%,同比下降0.74个百分点。

二是发挥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将评估结果作为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引导金融机构健全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基础金融服务。

凝聚多方合力

引导更多资源投入乡村振兴领域

一是加强金融、财税、产业等政策联动配合,探索“乡村振兴信贷风险补偿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银行信贷资金”等合作模式,运用涉农贷款贴息、担保费用奖补等方式,撬动当地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在韶关、肇庆等8个地市设立乡村振兴风险补偿基金,基金规模达2.27亿元。

二是鼓励辖内银行机构与广东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等机构合作农担贷“批量开发”模式,与人保公司开发“保农振兴贷”,实现对政策性农险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便捷贷款融资。

广东金融将引导更多资源投入乡村振兴领域。广州市增城区委宣传部供图

肖跃表示,下一步,为持续做好广东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从以下七个方面入手: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紧扣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积极为粮食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等服务;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授信审批权限、信贷办理流程、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激励约束制度等方面给予涉农地区和粤东西北分支机构更大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

三是继续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促进涉农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对称和融资对接;

四是紧抓建设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快信用信息更新速度,提升数据准确性和可用性;

五是鼓励银行根据整村授信结果提供批量授信业务,推动涉农贷款扩面增量。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中国人民银行低成本资金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六是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同,共同推动完善涉农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等配套措施,促进“政银担”深入合作,降低融资业务风险,提高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积极性;

七是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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