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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 明确监护人为家庭教育实施主体

教育 来源:北京商报      时间:2021-10-25 14:14:45

备受瞩目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在10月23日表决通过。继今年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即将面世。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同时,该法律还呼应了“双减”要求,对加强监督管理方面作出规定。在将孩子从课后课外繁重的学业压力中带离之后,如何促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归位将成为未来多方关注的重点。

监护人为家庭教育实施主体

从2021年1月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审议,再到10月23日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共经历了三次审议。顶层的重视让“家庭教育”成为今年教育领域的关键词之一。

据表决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显示,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国家和社会将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北京商报记者也注意到,在审议过程中,法规名称由“家庭教育法”更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而据中国人大网“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专题页面信息显示,在草案初次审议后,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单位、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家庭教育立法主要是为促进家庭教育,而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为家庭提供支持、协助。据此,法规名称在今年8月二审时修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过,从提出议题再到立法,相对来说是一部立法过程走的比较快法律。”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主要由于近些年来家庭教育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而引起各界的高度重视。“我相信这一法律将促进家庭教育的发展,规范家庭教育的行为。”

呼应“双减”促减负

从表决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来看,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并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则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实际上目前学生面临的学业负担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影响的结果。”在储朝晖看来,家长需要更加理性地去看待学生,特别是自己孩子的学业负担和成长发展问题。“眼光需要更长远一些,而不是只盯着短期的考学成绩和效果。”

据了解,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二审过程中,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进一步要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同时,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从源头遏制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可能出现的乱象。而在三审稿中,又增加了呼应“双减”的相关内容,从家校协同的角度减轻未成年人课业负担。

关爱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

在紧抓未成年人减负之外,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注也成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一大亮点。三审稿也增加相关规定:“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对此,储朝晖也强调,在社会、政府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时,最需要获得帮助的就是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群体。“针对这类家庭,我认为学校和社会能够做的最关键的,就是为他们提供一些专业的支持和资助,比如教授一些养育孩子的专业知识。”

“家庭教育促进法目前刚刚表决通过,未来的家庭教育发展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储朝晖指出,法律条文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后续如何宣传、运用法律,如何用法律来引导家长,都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北京商报记者程铭劼赵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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