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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和设立条件有哪些?

滚动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0-11-06 08:48:37

公司设立必须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取得营业执照之后才能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那么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把“公司”分为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股东人数的限制不同。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1至50人,通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波志趣相投、能力相当、彼此信任的人共同合起伙干事业,强调的是人合性,因此,公司股东人数不宜过多,就限制在1-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更强调资合性,也就是更看重的是彼此间“出的钱的集合”,所以法律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2到200人。但需要注意,法律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二,就股东权力而言,有限责任公司自主性更强,可以按出资比例行使权利,也可以按人头数计算,股东间也可以彼此让渡或代行投票权,只要在章程中明确约定就可以。但是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股一票”,股东拥有多少股,就代表他拥有多少票的表决权。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五十个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的,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