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21-05-28 11:28:56
建议零售价18.9元的香辣海带结,到手只要4.5元;建议零售价35元的麻花礼盒装,到手只要10.8元……
在一些热门商圈或社区,以特价售卖临期食品的超市悄然走红。消费者通过“捡漏儿”省钱的同时,也避免了食品浪费。相比实体店而言,网购平台的临期食品销售来得似乎更加直接,“倒计时”定价法让人眼前一亮。
转变
从“囤货党”到“临期党”
下午5点多,刚从写字楼里走出来的小梁直奔位于东二环旁银河SOHO下沉广场的一家超市。玻璃橱窗内的海报上,“进口好物全场2折起”“心动特价宝藏店”的字眼格外醒目,而“省钱就像呼吸一样”的口号对她来说充满诱惑。
“从网上看到有不少人推荐这家店,据说经常会有特价的临期食品,性价比很高。”放眼望去,一排排货架中品种繁多的膨化食品、饼干糕点、酒水饮料等令小梁眼前一亮,“选品方面比较新潮,有挺多网红款,不像传统折扣店那种处理尾货的感觉,适合既重品牌又想省钱的年轻‘吃货’。”
小梁拿起一款自热麻辣小火锅,立即查看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3日生产的,保质期9个月,现在刚过半,在普通超市都正常卖。”再看价签,小梁倍感惊喜,“只需10元!”
与小梁这样的新手不同,小齐已经是店里的常客。“路过的时候就会来买点儿,临期又不是过期,一次不买太多,回去及时吃就行。”
在此之前,小齐曾经热衷于囤货,“‘双11’的时候为了凑单满减疯狂大采购,买来好多箱酸奶和牛奶,还以为占了大便宜,可后来发现来不及喝,有一部分都给放过期了,实在太可惜。”
同样转变的还有家住草房地铁站附近的小姜。“与其买一堆在家里放成临期食品,还不如直接低价选这种,既能享受到‘薅羊毛’的快感,又省得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如今,家门口新开的一家折扣超市成了她定期扫货的地方。“里面有不少临期食品,价格大多在2到5折,对即买即吃的人来说比较划算。”以一款200克装的燕麦方脆为例,生产日期为2020年9月11日,保质期10个月,可以到2021年7月11日。目前特价只要4.9元,大概相当于在市场价19.9元的基础上打2.5折。
销售
采用“倒计时”定价法
“裸价特卖”“临期更划算”“日期越近越便宜”……在电商平台上,临期食品的销售也相当火爆。除了部分海外旗舰店定期推出的“秒杀”款外,还有许多店铺专门从事临期特卖。
在一家开店时间超过5年、粉丝数多达155万的店铺里,销售的临期产品包含糖果、饼干、坚果等十余类。选择其中一款酥饼,可以看到口味列表中不仅备注有产品规格,还标明具体到期时间。例如,2021年7月到期的香橙酥售价4.99元,图片中显示“比买正期便宜了8元”。而一款威化牛奶巧克力,定价则直接与日期挂钩。均为36克的情况下,2021年8月到期的售价3.99元,2021年9月到期的售价4.5元,而2021年11月到期的售价4.99元。
“跟零食比起来,牛奶更刚需,基本上每天都要喝,适合算着时间买。”与以往只看品牌不同,小冯现在会特意选择那些标出生产月份的店铺购买乳制品,“同品牌同规格的纯牛奶,2月份生产的一箱到手价要47.9元,1月份生产的一箱到手价就只要38.9元,一分价钱一分货,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自愿选择。”
小冯认为,这种相对透明的阶梯动态定价方式更为合理。“在线上购物本身存在信息盲区,不能像在线下一样自行查看生产日期。之前就算问客服,往往也只说以发货为准,没办法给出准确答复,结果只能碰运气。”令小冯郁闷的是,有时候明明是正价买来,可到手却发现已经临期,“这种情况还很难申请退货,多半是吃哑巴亏。”
除了主流电商平台以外,小冯最近发现还有专做线上临期食品的特色平台。“据说是采用‘倒计时’定价法,给出的信息更精准。”在一款牛奶的销售页面上,小冯不仅看到参数列表中显示2021年1月15日生产、2021年7月15日到期,还看到商家标出的“余56天”提醒,“直接根据查询当天的日期算好剩余天数,这样更直观,方便消费者做好规划。”
期待
明确标示集中陈列
相比起线上公开售卖临期食品而言,小冯发现,部分超市在临期食品的销售上显得有些遮遮掩掩。“新旧日期混在一起,会让有的人以为只是普通搞促销,没留意是否已经临期,还是分开来要好一些。”
在记者走访的银河SOHO下沉广场和草房地铁站附近超市里,尽管都有数量可观的临期产品,但店内并无明确标示,也未与其他非临期产品区别陈列。
据了解,早在2012年,原北京市工商局曾在《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中明确规定,商场超市应当在下列规定的期限前,将临近保质期限食品进入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集中陈列和销售。其中,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
今年4月29日公布并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二条也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事实上,北京也有一些规模相对较大的超市已经尝试设立专门货架。在位于十里堡附近的一家生鲜超市,记者便看到了“临近保质期商品销售区”,上面摆放有多款距离保质期1个月左右的休闲食品、酒水饮料等,产品包装上则贴有3折到5折不等的黄色标签。正在选购的小刘赞同这样的做法,“起码商家尽到了告知义务,也是对消费者负责。”
提醒
看保质期也要看贮存
“讨论临期食品,首先要弄明白保质期的含义。”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主任阮光锋谈到,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食品的保质期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根据食品原辅料、生产工艺、包装形式和贮存条件等确定。一般来讲,确定食品保质期需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要考虑食用品质,包括外观、颜色、口感、味道等。保质期内的食物,其食用品质不应有明显的劣变。二是要考虑食品卫生品质,生产实践中大多以微生物指标作为判断依据,保质期内的食物,不应出现微生物引起的腐败变质现象。”
在阮光锋看来,很多人把保质期当作食品的安全期,其实并不妥当。“食品的保质期还与贮存和包装条件相关。”阮光锋提出,要想实现“保质期内不变质”,需要遵循厂家的贮存条件要求。“在贮存条件达标、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临期食品可以放心食用。否则,即使是在保质期内,食品也可能变质。”
如何理性选择临期食品?阮光锋建议,首先要根据保质期的长短,合理安排食用时间,优先吃掉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同时,按照标签上的要求贮存食品。比如要冷藏的、要避光的,都要保证达到相应条件,这样食品安全才有保证,“零下18℃下能保存12个月,不等于室温25℃下也能存这么长时间。密封保存可以放半年,如果敞开肯定不能放那么长时间。”
阮光锋还提醒,商家要守住底线,不能销售过期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要求,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五十四条则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记者:宗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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