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来源:北京商报 时间:2020-11-23 08:49:17
“双11”集中释放消费潜力,消费者维权问题也随之高涨。11月2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11月11日,消费维权、促销规则类负面信息等达到峰值。此外,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有分析直言:电商核心是消费者运营和服务,不能用过多的规则“套路”消费者;“双11”销量的天花板已经来临,如果各种负面信息还是有增无减,其存在的意义将会进一步弱化。
27天千万条消费维权
11月20日,中消协利用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对10月20日-11月15日期间相关消费维权情况进行了网络大数据舆情分析。
在10月20日-11月15日共计27天的监测期内,系统共收集“双11”相关“消费维权”类信息1429.63万条,日均信息量约53万条。其中,峰值出现在11月11日,为105.14万条。
监测期间,“消费维权”信息曲线呈波动走势,并在10月21日、11月1日和11日出现三个舆情声量高点,高点出现与多家头部电商平台的开幕“狂欢”和两波促销密切相关。
10月21日,各大电商陆续启动“双11”, 部分平台开启预付定金的通道。11月1日,首批预付款等着支付尾款,一些品牌商更是寻找在这一天正式祭出“双11”力推的折扣款,阿里将“双11”从11月11日变成从1日开始可谓攒足了吸引力。11月11日,便是电商平台、实体零售商最后的冲刺日期,消费者的热度也被各平台的促销力度和“最后促销时刻”推上顶峰,各家成交额的战报如纸片般撒下来。
显然,消费热情高涨的日子也成了消费维权、消费者投诉的扎堆时刻。从信息传播渠道来看,微博是“双11”期间“消费维权”类信息传播主渠道,信息量占比56.3%;其次是客户端,信息量占比18.16%;第三是微信,信息量占比12.16%。
电商行业专家、上海万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CEO鲁振旺表示:“电商行业消费维权问题多是一直以来的弊病。作为消费者,一方面可以选择向平台申诉,另一方面也可以选择向消协举报。”鲁振旺强调,每年到了“双11”,总是会有一些侵犯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出现。电商发展日渐成熟,相应的问题甚至是相似的问题还在反复出现。
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员赵振营表示,“双11”一过,各种维权消息就会增多,基于电子商务本身的局限性,平日商品平均利润率已经下降到不足以支撑企业生存的地步。因此,一到促销期,平台要求加上企业对销量的渴望,两者导致部分企业铤而走险,作出虚假承诺。第三方面,过分集中的采购行为,海量订单与部分企业的服务能力不匹配从而引发大量投诉。
明星带货刷单造假
监测期间明星带货的维权信息颇为扎堆。中消协通过舆情监测系统共监测到“吐槽类” “消费维权”信息204.59万条,占“消费维权”信息总量的14.31%。监测发现,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
监测期内,共收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33.41万条。中消协列举了“汪涵带货疑似造假刷单造销量”“李雪琴亲历直播带货造假”两个案例。中消协表示,一方面,观看人数“吹牛”、销售数据“注水”等“影响力”指标的造假,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而另一方面,恶意刷单、花式踢馆、虚假举报等同业竞争也污染了直播生态。
有媒体报道称,李雪琴直播当天结束时的311万观众中,只有不到11万真实存在,其他观众人数都是花钱刷量,而评论区与李雪琴亲切互动的“粉丝”的评论,绝大部分也是机器刷出来的。
进入到2020年,无论是电商直播还是直播电商,都在商家、平台、名人、素人的多方力捧下,成为了当红炸子鸡。然而,机器刷单、山寨品泛滥等现象屡禁不止。直播带货急需有明文规定进行规范指导。11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然而,作为亲历者的商家也有苦难言。商家与消费者表现出对直播间里主播表演出来的砍价环节的厌恶,对直播带货当前阶段“价格战”的疲惫。此前,一位在电商平台上销售零食的毛先生就坦言:“想靠直播带货是赚不到钱的。”毛先生以一款店铺所售的麻花为例,日常售价是50元2罐;主播带货为了用价格刺激消费者下单,2罐在直播间售价37元,店铺还要再支付20%的佣金。“最后算下来,基本就是成本价了。”
多位商家在“双11”当天曾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电商都在提倡商家实现店铺自播,甚至需要像当年成立电商运营团队一样成立直播团队,但是现阶段电商直播产生的收益远低于支出时制定的回报值。“无论是自播还是与当红主播合作,终究还是免不了低一些,再低一些的价格比拼。”
促销规则存“槽点”
在消费者看来,“双11”规则越来越复杂,折扣却并未增加,甚至存在大数据“杀熟”的现象。据中消协案例,10月16日,北京的韩女士使用手机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中途错用了另一部手机结账,却意外发现,同一商家的同样一件商品,注册至今12年、经常使用、总计消费近26万元的高级会员账号,反而比注册至今五年多、很少使用、总计消费2400多元的普通账号,价格贵了25块钱。
中消协也指出,“双11”期间促销规则相关舆情集中在三个方面:电商选择性推送优惠券精准杀熟;不合并付尾款不能使用满减优惠券、不付尾款不能退款、付尾款必须熬到凌晨、“双11”当天不能退款等“硬规则”引发的无奈“吐槽”热度持续时间较长;此外,诸如计算满减、津贴、红包、合并购买等堪比数学考题的玩法抬高了消费者的时间成本,降低了便捷感体验,导致“尾款人”热情下降。
在鲁振旺看来,电商平台优惠券规则非常复杂。例如跨店满减,“用户计算起来很麻烦,优惠力度也并不大,为了凑满减还会产生不必要的消费”。而还有一些消费者可能会产生恶意行为,为了满减凑单,随后又进行恶意退款,此举就会导致消费者和商家进行“心理战”。从平台角度来看,成交量大增但也存在退货率大增的现象。如果这样持续下去的话,“双11”的公信力可能会成为问题。
赵振营也表示,各种繁杂的优惠券、令人眼花缭乱的套路只能让消费者产生反感,从而影响消费者消费欲望。“在一定程度上‘双11’的出现推动了电商的发展,但随着交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投递时间相对集中的海量包裹,不必要的小批量运输所带来的过度包装的需求,给整个社会带来了非常沉重的压力和严重的资源浪费。”赵振营指出,随着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智慧化前置仓设备将会大量出现,这一问题得到解决的可能性开始出现,“双11”存在的意义将会进一步弱化。
“今年‘双11’的各类维权问题比去年更加严重,‘双11’存在的必要性也没有那么明显了。‘双11’的延长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平台对于成交规模的担忧。”鲁振旺坦言,因为不少消费者对于“双11”已经疲惫了,商家和平台不能再用“套路”来对待消费者。“双11”销量的天花板已经来临,此时各大平台更要保持一个平常心,要真正为用户提供一个实惠的、有价值的促销活动,而不是以赚取比平时更多的收益为目的。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