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 来源:检察日报 时间:2021-05-07 10:40:26
2017年6月,浙江省常山县一采石场附近的路基发生轻微塌方,当地采石场老板老童的儿子小童主动组织人员“抢修”。
三年后,当地人惊奇地发现该路段竟然还是未抢修前的样子。直到今年4月16日,常山县法院以非法采矿罪一审判处小童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当地群众才恍然大悟,原来,小童当初是为了采矿和他人一起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利欲熏心 屡罚不改
常山县辉埠镇塘底村盛产一种俗名叫“红石头”的矿石,因质地坚硬、美观大方,塘底村的“红石头”在浙江省衢州市、丽水市以及周边地区的水利、建筑行业十分畅销且价格一直不低。
上世纪80年代末,塘底村村民老童靠采卖“红石头”发家,经过多年经营,积攒了丰厚的家底,在当地采石行业也小有名声。然而,到了2011年,由于露天开采等因素,政府依法取缔了老童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
吃惯了“红石头”带来厚利的老童哪里忍得住,2013年他又组织人马到之前的采石场里盗采“红石头”外销牟利。不过,没多久,老童就被执法人员查获,后被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按说都被判刑了,教训应该很深刻。然而,利欲熏心的老童只消停了两年,2016年上半年开始,他又雇用人员、机械盗采起了“红石头”。这一次,老童还学会了和国土资源部门执法人员“打游击”,执法人员一到现场,老童就带着盗采人员一哄而散,等风声一过,又紧锣密鼓地盗采矿石……
为此,常山县国土资源部门执法人员绞尽脑汁,想尽办法阻击老童一伙人的盗采行为。最终,2017年年初,国土资源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对老童的采石场采取了断电措施,让切割机等盗采工具运转不起来,逼得老童不得不停下“黑手”。
父子搭档 暗度陈仓
2017年6月,由于降雨等因素影响,老童采石场附近的一段路基发生轻微塌方,但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可是,老童的儿子小童却异常“热心”,组织人员、机械,准备对塌方路段进行“抢修”。
小童是要做好事回报乡邻吗?不!原来小童受父亲影响,且从事建筑行业多年,熟悉建筑石料的行情,一直觊觎村里的这些“红石头”。他发现,塌方路段内侧的山体与采石场相连,“红石头”的储量相当可观,顿时来了灵感:与朋友吴某商定让一家私企打着某林场的旗号客串“业主”,再由自己和吴某来“承包”实施抢修项目,等到“抢修”路基的机械、人员一进场,自己和吴某就可以指挥挖掘机绕到山顶去采石作业。随后,小童等人以抢修道路的名义堂而皇之地办理了用电手续。
一切准备就绪,小童就让父亲老童召集之前盗采的“老班底”,悉数进场,并接手指挥之后的挖掘、切割、运输、销售等环节。很快,一车车“红石头”又被销往了常山县以及附近的开化县、衢州市柯城区等地。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执法巡查人员发现该处的开采情况后,小童和吴某“理直气壮”地解释是为了抢修道路、消除安全隐患,并采用“变更”施工方案、假意缴纳资源费等手段干扰执法。直到2020年7月,老童、小童这对父子搭档被抓时,这座山头已经被挖掘、切割干净,而被“抢修”的那段路却还是三年前塌方时的样子。
检察介入 斩断黑手
2020年6月22日,常山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小童等人长期、大规模盗采“红石头”破坏环境的线索后,该院副检察长王志红带队展开核查。检察官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等迅速识破了小童等人“借修路之名行盗采之实”的诡计。同月24日,该院对接国土资源部门,建议他们固定相关证据后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公安机关先后将小童、吴某、老童以及多次协助老童盗采的吕某、宁某、马某、刘某等10余人抓获归案。
到案之初,小童、吴某等人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的老童也在外面想尽办法干扰侦查。了解情况后,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先后三次召集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案情分析、交流,引导办案民警依法查扣了8000多吨案涉矿产品、33个账本、10多部手机等关键证据,并建议侦查机关查封小童在盗采期间购买的房产。
在小童、吴某“零口供”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对小童、吴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梳理出21条补充侦查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彻查盗采的时间节点、矿产品种类、资金流向等。
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为查明小童等人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承办检察官对案涉开采点的矿石荒料率、案涉4种矿产品的市场价等焦点严格审核,并自行补充侦查,最终认定小童等人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达240余万元。同时,通过核对涉案人员的资金流向,查明了宁某等人除非法采矿外,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
今年3月4日,该院依法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小童提起公诉。面对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据,庭审前,小童终于认罪认罚,委托家属退出个人全部违法所得66万元,并缴纳了罚金保证金。
因此案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在当地影响重大,4月16日下午,常山县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对小童非法采矿案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衢州市、常山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塘底村村民、水利建筑行业代表等100余人到场观摩庭审。
庭审现场,检察官从家庭账、经济账、自由账等多角度开展法治教育,小童现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旁听的家属也深受教育。法院当庭以非法采矿罪一审判处小童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据悉,接下来,该院将依法对吴某、老童及其盗采“老班底”人员提起公诉,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与此同时,该院已就涉案开采点生态损毁修复赔偿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并视情况开展支持起诉或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确保“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落到实处,让被破坏的山体逐渐得到恢复。(范跃红 郑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