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21-04-27 10:10:27
TA听起来很“高大上”
其实离我们生活很近
无处不在!
当你翻开一本书
或聆听一首音乐
当你在手机上刷短视频
在电影院看电影
当你网购一支口红
或在商场买了一套化妆品
每时每刻
你都在和它打交道
TA究竟有多重要?
我们且来一探究竟
给大家举几个案例吧!
一
7个字赔14万元!
你怕了么?
在2015年上映的电影
《鬼吹灯之九层妖塔》中
道具《鬼族史》、《华夏日报》封面
未经授权使用了
向佳红自己创作的书法作品
“鬼”“族”“史”、
“华”“夏”“日”“报”
向佳红认为
侵害了自己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
故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
四被告向原告向佳红公开赔礼道歉
并共同赔偿原告向佳红
经济损失十四万元!
二
抢注“papi酱”商标
被宣告无效!
网红经济时代
知名人物的姓名被抢注为商标
的事情屡见不鲜
2016年刘某申请注册了
“papi酱”商标
papi酱经纪公司认为刘某的行为
在先姓名权
损害了papi酱的
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商标评审委员会以
该商标的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
在先权利为由
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刘某不服
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法院认为
自2015年开始papi酱
已具有较高知名度
诉争商标与“papi酱”艺名
完全相同
易使相关公众将诉争商标
与papi酱建立联系
造成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
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也维持了原判
三
短视频虽“火”
但也容易引“火”烧身!
近年来
随着自媒体和短视频平台
的高速增长
短视频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
侵权高发地带
我们经常会在一些
短视频App上
看到一些博主发布的
“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
影视剪辑片段等短视频
但是这些可能涉及到
侵权问题
近日
就有73家影视机构发布了联合声明
这类作品可能涉及到侵权问题
也引发了各方关注
除了维权
73家影视机构的联合声明
也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
能切实提升版权保护意识
真正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
遭遇“不良影响”
您的商标可能会凉凉
商标类案件近些年逐年递增
商标申请注册存在多个“拦路虎”
其中“不良影响”条款
就是最“危险”的
一头“拦路虎”
一旦遭遇了“不良影响”
您的商标就可能会“凉凉”
不良社会效果不要有
1
某酒业公司在第33类白酒类
的商品上申请注册了
“革命小酒”商标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以诉争商标使用在白酒等商品上
易产生不良影响为由
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
封建迷信不宣扬
2
某公司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
申请注册了“鬼牌”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以诉争商标用作商标使用
易使消费者产生封建迷信的联想
不利于良好的社会风尚为由
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
粗鄙低俗不要沾
3
某饮品店在第41类餐厅等服务上
申请注册了“臭榴芒”商标
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
诉争商标为中文“臭榴芒”
容易对一些社会公众的是非观念产生误导
与我们所弘扬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不符
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
第(八)项明确规定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看完这几个案例
大家应该了解TA是谁了
没错!
TA就是创新发展的源头活水——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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