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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在美上市? 中国外交部回应:坚决反对证券监管政治化

滚动 来源:北京商报      时间:2020-12-04 08:34:25

据新华社报道,美国众议院于当地时间12月2日一致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该法案被指限制中概股上市,在众议院表决通过后,将送交白宫待总统签署立法生效。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于12月3日回应称,坚决反对美方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

限制在美上市?

按照该法案要求,外国发行人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要求的,禁止其证券在美国交易。美国参议院已于今年5月通过该法案。

白宫随后也表示,预计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将签署一项法案,该法案可能会阻止一些中国公司在美国交易所上市,除非它们遵守美国的审计标准。据路透社报道,尽管该法律适用于任何国家的公司,但其目的是针对诸如阿里巴巴、拼多多和中石油等公司。

据悉,该项法案由共和党参议员John Kennedy和民主党参议员Chris Van Hollen提出,于2019年3月首次提交。法案旨在对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进行修改,要求外国公司基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定,披露有关外国司法辖区阻止该外国企业向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提交材料、阻碍SEC监管的信息。

外交部两次回应

对于法案的通过,华春莹于12月3日回应表示,美方行动只不过就是美国对中国的企业进行政治打压的一个具体行动,也是希望遏制中国发展的具体表现。中方始终认为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有关各方开诚布公地就加强跨境监管合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外合作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

华春莹说:“我们坚决反对美方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该案如果最终成法将严重削弱全球投资者对于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最终将损害美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地位,损害美国自身的利益。我们希望美方看清形势,为外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经营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而不是设置层层的障碍。中方当然将会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的正当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在12月2日,华春莹已经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所回应。她表示,美国对中国的公司采取了歧视性的政策,是对中国企业进行政治打压。

华春莹说:“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有关各方开诚布公地就加强跨境监管合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议题加强对话和合作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我们坚决反对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我们希望美方能够为外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经营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而不是想方设法设置种种障碍。”

今年多次交锋

今年以来,中美双方针对信息披露问题已多次交锋。4月2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联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主席公开发布一份题为《新兴市场投资面临重大信披、财报及其他风险;救济手段有限》的声明,坦言PCAOB至今仍无法获取中国的审计底稿,醒示美国投资者投资中概股的巨大风险。

针对5月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5月24日回应表示,从法案以及美国国会有关人士的言论看,该法案的一些条文内容直接针对中国,而非基于证券监管的专业考虑,我们坚决反对这种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

今年8月,美国财政部在其官网发布美国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关于保护美国投资者防范中国公司重大风险的报告》,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实施检查的辖区,建议对来自这些辖区的公司提高上市门槛,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强化投资风险提示,并要求已在美上市公司最迟于2022年1月1日前满足PCAOB开展检查的相关要求。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表示,自2019年以来,中方监管部门多次就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检查方案与美国证监会(SEC)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进行沟通,展示了充分的合作诚意。2020年8月4日,中方监管部门根据美方的最新需求和想法向PCAOB发送了更新的方案建议。应当说明,中方从未禁止或阻止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供审计工作底稿。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实质是,审计工作底稿等信息交换应通过监管合作渠道进行,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通行做法。

不过,中伦律师事务所龚乐凡撰文认为,中概股公司中有许多为国有控股企业,分布在能源、交通、通讯、医药等重要行业,相关会计工作底稿可能属于敏感信息的范畴,涉及国家秘密。龚乐凡认为,如果中概股企业或者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PCAOB提供其所要求检查的会计工作底稿,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很有可能面临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档案法》的风险,严重的可能会面临国家机关的调查和处罚。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王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