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 来源:经济参考网 时间:2020-09-11 15:27:01
许可证明文件从132项减少至63项,审批程序由“先筹后批”调整为“先批后筹”,进一步压缩备案报告事项、系统清理规章制度……今年以来,证监会多措并举大力推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监管工作的简政放权。而从实施效果来看,行业机构普遍评价正面、积极,证券公司报批报备负担大幅降低,参与市场活力显著增强。
一是调整管理方式,大幅精简行政许可事项。2020年,为落实新《证券法》要求,取消了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以及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3项行政许可以及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等2项行政许可子项,此外,整合保荐机构注册、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服务审批2项行政许可,并及时以证监会公告形式明确相应的衔接安排。
二是优化审批程序,降低申请人成本。截至目前,所有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设立及牌照类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由“先筹后批”调整为“先批后筹”,即由申请人先筹备、通过现场检查后再批准,调整为先批准、申请人筹备并通过现场检查后再展业,从而大大降低申请人成本。
三是深挖潜力,提升产品注册效率。证监会表示,对诚信及合规风控水平较高、中长期投资业绩突出的基金管理人申报的常规公募基金产品实施快速注册,注册期限由原则上不超过30天缩短至20天,而未纳入快速机制的产品,注册期限也由原则上不超过74天缩短为45天。易方达基金、创金合信基金等机构表示,自公募基金产品分类注册机制实施以来,基金产品平均注册期限显著降低,注册效率明显提高。
四是精简证明文件,减轻申请人负担。截至目前,证监会已清理52%的行政许可证明文件,许可证明文件从132项减少至63项,最大限度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同时简化保留的证明事项要求。
五是主动公开审核进程,提升透明度。在按规定逐项公开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申请材料目录的基础上,每周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审核进度、反馈意见内容,接受各方监督。
六是压缩备案报告事项,消除繁文缛节。2019年,证监会共清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报告备案事项61项;同时优化保留的备案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备案事项进一步简化备案文件、规范备案内容、优化备案流程,例如,明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境外子公司依法设立SPV,在当地再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等为事后备案事项等。
七是系统清理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衔接。目前,证监会已推动与新《证券法》不相适应的19部证券基金机构监管规则的废止与修改工作;系统梳理涉及机构日常监管的规章制度,形成了涵盖百余部规则的清理计划,涉及立、改、废、释以及合并各个方面。
一系列简政放权成效明显,多家机构给予积极评价。中金公司、华泰证券等公司表示,境外子公司设立SPV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提升了境外子公司的业务效率,充分保证投资项目的实效性等。易方达基金、创金合信基金等机构表示,机构设立及牌照审批改为“先批后筹”程序,大幅降低了申请主体前期运营成本;公募基金产品分类注册机制实施以来,基金产品平均注册期限显著降低,注册效率明显提高。
某头部券商合规法律部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减政放权工作对证券公司合理减轻报送负担、提高与监管机构沟通效能、增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行业机构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以及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工作的持续推进,期待证监会在日常监管中进一步梳理审批、备案、报送事项,更好地促进行业机构在法律法规及监管框架内茁壮发展。”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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