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 来源:华龙网 时间:2020-08-27 11:46:14
大数据智能化产业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仍可保留人事关系、享受基本工资;开展大数据智能化产业技能培训,给予补贴……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印发《重庆市支持大数据智能化产业人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实力“宠”大数据人才。
离岗创业仍保留人事关系
《措施》提到,重庆将建立健全大数据智能化产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优化人才评价。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大数据智能化产业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不限职称、年资、学历、科技成果和获奖层次,在规定期限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期间享受本人基本工资,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
离岗创业成绩突出的,其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本单位考核优秀比例。大数据智能化产业人才按规定取得的兼职收入或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加强学科专业建设 培养技能人才
根据《措施》,将支持高校建设大数据智能类市级一流学科、重点学科,优先增列大数据智能类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的学位授权点。编制《年度本专科专业设置指南》,引导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设置大数据智能类新兴专业。
此外,还将支持大数据智能化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培养周期1-2年。鼓励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围绕大数据智能化产业技能人才需求,开展新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按2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
推动产教协同发展 支持建立就业见习基地
《措施》还提到,要建设合作培养平台,依托市内外有关高校、企业学术技术优势,为我市培养大数据智能化产业人才。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深化校企合作,完善专业课程模块,加强大数据智能化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联合培养大数据智能化技能人才,联合建设大数据智能化实训基地。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参与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共性、关键或前瞻性技术的研发,促进大数据智能化领域产学研用结合。
支持大数据智能化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中对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按规定提高留用人员就业见习补贴。
出台全市产业用工保障指导意见,明确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责任。继续实施实习学生资源储备项目,加强市外劳务基地建设,提升应急人力资源供给能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大数据智能化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大力发展市场化招工。
搭建引才平台 可实行考核招聘
《措施》还提出,要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举办“巴渝工匠”杯智能制造、网络安全、新能源汽车等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
同时要求搭建引才平台,深入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大力支持用人单位引进培育海内外优秀大数据智能化产业人才。高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大数据智能化产业人才及顶尖团队,可实行考核招聘。事业单位招聘大数据智能化高层次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并采取“一事一议”“随到随办”方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大数据智能化产业人才的,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在招聘公告中明确。(记者 李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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